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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付前多留心,网购不糟心

来源: 时间:2023-01-12

【导语】

一年一度“双十一”购物节已经结束,消费者难逃各种打折促销活动的吸引,纷纷剁手下单。那么,狂热购物的背后潜在诸多的风险,你是否知晓呢?今天我们为大家以案说法,提示您:支付前多留心,网购不糟心。

【案情简介1】

双十一购物节来临,宋女士一直在关注双十一的优惠活动。前不久,她在某交友网站上认识了一名男子。对方自称阿里巴巴策划主管,还把身份证、定位、工作环境等“内部”信息发给了宋女士以此增加可信度。该男子称最近公司针对“双十一”开展了空前的优惠活动通过内部“券服中心”抢购优惠券,成功申请回购就可以获得5%的提成。随后对方给宋女士发了一个网址,并且把自己的账户和密码交给了宋女士操作。宋女士尝试了一下,确实很快就赚了钱,而且可以马上提现。之后,宋女士注册了自己的账号,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操作。第一次宋女士充值了1000元,5个小时后,宋女士用充值积分购买优惠券,申请回购的方式“赚”了50元钱。接下来,宋女士一下子就充值了3万元。可这一次她购买优惠券后再申请回购,发现钱无法提现。

宋女士开始慌了,她立即通过官方平台咨询优惠活动的真伪。阿里巴巴官方客服回复称:“从来没有搞过这样的‘优惠券回购’活动,对方提供的网址也不是他们公司的官方网址”。宋女士彻底醒悟优惠活动是不法分子的诈骗套路,通过优惠活动诱导她转账,从而达到诈骗的目的。

【法律分析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: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
【案情简介2】

小王在小飞侠网络旗舰店看中了一款原价为2000元的大衣,在“双十一”活动期间,这件商品价格降至1400元,但消费者需先在11月11日前支付定金200元,在11月11日0时后支付尾款才可享受折扣价格。选择了合适的颜色和尺码后,小王支付了定金,暂未支付尾款。第二天,小王在其他店铺看中了更心仪的款式,便想将这件已经支付了定金的大衣退掉。然而,店铺却拒绝了她的退定金申请,理由是根据平台预售协议,支付定金后因消费者自身原因导致未如期支付尾款或申请退款的,定金均不退还。之后,小王又向该网络电商平台客服投诉,却得到了相同的回复。小王不解,商品展示页清清楚楚写着“7天无理由退换货”,店家还没发货怎么就不能退了?与商家和平台协商均无果后,小王将小飞侠旗舰店的经营者小飞侠公司诉至法院,要求被告小飞侠公司退还定金200元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在这笔订单中,双方明确约定了小王支付的200元属于定金,且支付页面有显著的预售协议提示,告知其定金不退的规则,小王支付前也勾选同意了,故该款项符合定金的要件,应适用民法典关于定金的规定。小王作为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支付尾款的债务时,无权请求返还定金。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小王的诉请。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,该案现已生效。

【法律分析】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:债务人履行债务的,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。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无权请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

【典型意义】

文诺律师在这里提示您要量力而行、理性消费,更要谨防骗子套路,才不至于让您“伤财又伤心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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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稿人:天津文诺律师事务所 李涛律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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