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职了也可以有年终奖吗?
王某于2013年6月至A公司工作,双方之间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履行日期为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,约定王某担任战略部高级经理一职。2018年10月,A公司对其组织架构进行调整,决定撤销战略部,王某所任职的岗位因此被取消。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等事宜展开了近两个月的协商,未果。12月29日,A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、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协商达成一致,向王某发出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》。王某对解除决定不服,经劳动仲裁程序后起诉要求恢复与A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诉求2018年8月-12月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、2018年度奖金等。A公司《员工手册》规定:年终奖金根据公司政策,按公司业绩、员工表现计发,前提是该员工在当年度10月1日前已入职,若员工在奖金发放月或之前离职,则不能享有。据查,A公司每年度年终奖会在次年3月份左右发放。